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把基地建设成为省内乃至西部一流的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研究的高地、能源产业领域的新型智库、对接“一带一路”能源产业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的基地,根据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基地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地全称为“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条 本基地与西安科技大学联合建设,依托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受陕西省科技厅的指导和管理。基地是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的一个开放性学术机构,旨在聚集和培养高水平软科学研究人才,打造凸显区域产业特色优势的软科学研究团队,积极开展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第二章 宗旨和任务
第四条 基地凝聚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深入开展全省乃至国内外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为繁荣发展陕西省软科学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 基地紧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和陕西能源产业实际,拟开辟化石能源产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研究、电力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能源产业组织创新研究等三个方向。化石能源产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研究聚焦煤、油、气等一次能源开发利用中的关键技术路线及经济管理等问题展开研究;电力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聚焦火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终端能源及多能互补等方面的市场机制与政策等展开研究;能源产业组织创新研究聚焦能源产业体制机制改革与商业模式创新等问题展开研究。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第六条 中心设主任1名,主持基地工作;设副主任1-2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工作的指导,基地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7名省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任期3年。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基地根据需要聘任学术顾问若干名。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经费主要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延安大学拨款,以及其他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经费的使用,按照公开的原则、节约的精神和学校财务制度严格管理。经费的管理由基地主任负责。
第五章 人员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基地专兼职研究人员需与基地签订聘任合同书。项目承担者需与基地签订项目研究合同书,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定期向基地报告研究工作状况。基地专职管理人员应做好基地各项日常工作,保障基地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 为加强基地建设,基地将对成员进行年终考核和奖惩。具体考核任务详见附件:基地研究人员***年度科研目标任务书。
1. 在每年的十二月底,基地办公室将统计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基地学术委员会将对其认真核查和考核,并按照聘任合同书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3. 基地对高水平的学术成果(SSCI/SCI/EI检索论文,发明专利,成果应用转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等)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延安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奖励额度为相应额度的30%。
4. 对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对其进行“黄牌”警告,同时减少基地对其经费资助;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将终止其经费资助,同时取消其基地成员资格。
第六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基地把承担科技厅重大委托科研项目、产出重要科研成果、提供政府咨询报告作为首要任务。每年组织好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工作;组织能源产业发展现状、政府决策咨询报告的调研工作。基地科研立项项目统称“陕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第十二条 经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政府委托项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通过文件方式告知项目负责人,并通过基地网站公开发布。
第七章 学术活动
第十三条 基地主要开展以下学术活动:
1. 制订并发布每年度课题研究指南;
2. 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3. 举办或参与举办相关学术会议(论坛),对相关学术问题、热点问题进行讨论;
4. 举办本研究领域各类学术讲座;
5. 组织专兼职科研人员协同攻关,推动有关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6. 广泛开展与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区域经济发展;
7. 与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等政府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定期对接协调;
8. 建设并维护“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网站。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在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
附 件:基地研究人员2020年度科研目标任务书。
主 任:负责制定基地发展规划;负责全国学科领军人物的引进,培育重大项目;定期为基地成员及研究生举办讲座。
副主任:负责调研和完成《陕西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0》;承担举办2020年度能源产业发展高层论坛的具体组织工作;承担省政府决策咨询报告调研工作,撰写决策咨询报告2份;协助主任引进高水平学科领军人物,打造团队;负责与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日常对接工作;负责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
所有研究人员须公开发表C刊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1篇,获批省级科研项目或企业委托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1项。